央廣網財經北京7月2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山東省將舉行立法聽證會,超過30%的被征收人不同意征收,政府不得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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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記者從山東省法制網獲悉,山東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將於8月上旬在濟南市就《山東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草案)》舉行立法聽證會。其中備受關註的《草案》第十五條顯示,超30%被征收人不同意,房屋不能拆。
  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在征收補償方案公佈期限內,超過百分之三十的被征收人提出不同意征收書面意見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不得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依據草案,補償包括三大部分: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原標題:山東擬立法:超30%被征收人不同意不能拆房_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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