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見面的交易要小心 羊城晚報記者 王磊 攝
  羊城晚報訊 記者楊桂榮、實習生尹珏文報道:90台iPhone 4S手機從廣州天河崗頂百腦匯電腦城被騙走!知情人士透露:目前類似騙局還在北上廣深等地上演,僅廣州天河崗頂電腦城一帶,去年以來被騙手機至少在1000台以上。
  廣州市荔灣區法院近日開庭審理了一起手機銷售商控告物流公司的案件,儘管法院沒有當庭宣判,但該案從一個側面揭開了類似騙局的真相,業內人士提醒此事應該引起從事手機或平板電腦貿易者以及相關物流人士的警惕。
  案件
  騙子冒充廣州賣方收錢
  北京買家強行控貨止損
  通過對庭審現場及多方當事人的採訪,羊城晚報記者初步還原該騙局大體流程:
  去年7月初,騙子王某(日前已被北京警方抓獲)首先通過網絡QQ聊天在北京找到iPhone手機的買家周某,在與周某談定銷售價格(稍低於市場價以誘惑成交)之後,再主動以略高於市場的購買價格聯繫到廣州崗頂百腦匯iPhone手機經銷商L某(同樣是網絡QQ聯繫),併在隨後的電話聯繫中冒充自己就是要貨的北京周某,購買90台iPhone 4S手機,總價為41.1萬元。雙方在網絡與電話中談妥交易之後,L某委托廣州某物流公司羅某發貨,要求採用“物控”方式——即由物流公司控制貨物,等L某確認收到錢之後才電話通知物流公司可以將貨物交付給買方。
  7月17日在北京某地交貨現場,買方周某現場驗貨之後,即同意劃賬——由於周某一直實際上與騙子王某聯繫,其實際付款對象就是騙子王某。周某付賬之後,物流公司羅某即與廣州賣方L某聯繫,雖然賣方L某在電話中一再表明未收到貨款,但羅某在北京現場的物流人員已經失去了對貨物90台iPhone的控制——因為買方周某認為自己已經付了款,所以在發現騙子王某收到錢即關機之後,馬上強行控制貨物止損並主動報警。
  據介紹,北京警方在不久抓獲騙子王某之後,發現貨款已被王某揮霍。為了減少損失,廣州百腦匯iPhone經銷商L某近日即以“物流失控”為由,在廣州荔灣區將羅某的物流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全部損失41.1萬元。
  關鍵
  騙子利用物控漏洞設局
  北上廣深等地接連中招
  據當事人廣州賣方L某及物流公司羅某等人介紹,去年下半年以來,北京、廣州、上海、深圳以及鄭州、濟南等地的電腦城先後都出現了類似的騙局,由於騙子失蹤或最終抓獲之後贓款卻無法追回,導致各地賣方與承運的物流公司都不得不走上司法途徑。
  另據在鄭州經營太陽星物流公司的李先生在電話中證實,就在上個月底,有深圳手機賣家也是採用“物控”方式,發貨20多台iPhone 4S 手機到鄭州,也遇到同樣的騙局,貨款被騙子騙走了,而20多台手機則被鄭州當地的買方強行控制。深圳賣方近日以“物流失控”為由,要求鄭州太陽星物流公司承擔相應的責任。
  作為廣州百腦匯的iPhone手機經銷商,L先生是荔灣區法庭的原告,他認為自己與物流公司羅先生簽訂的是“物控”交易方式,也就是說“要見錢才給貨”,結果交易過程中自己沒有收到錢,物流公司在沒有接到自己本人的電話授意下,就失去了對自己貨物的控制,物流公司理應承擔“物流失控”的責任。
  律師
  簡單物控方式不保險
  雙方應簽訂正規合同
  對此,物流從業人士大聲叫冤:手機賣方遭遇到了騙子買家,憑什麼讓物流公司買單?確認辨別買家的真實身份以防止詐騙應該是賣家的責任,而不是物流公司一個簡單的“物控”可以控制的。
  廣州某物流公司羅某認為:騙子充分利用了電商時代買賣雙方不見面無法確認真實身份的漏洞,騙局設計的關鍵是發貨的賣家與收款的騙子不是同一個人,而買家則總是在驗貨之後付錢,他與真實的賣家往往實際上並無確切聯繫,而正常的“物控”交易應該是建立在真實合法的買賣基礎上的。
  鄭州太陽星物流的李先生則提醒:手機經銷商要避免上當受騙,陌生電話與網聊等不要全信,真實交易過程中更要主動查看對方的營業執照,至少發貨人要與收款人的賬號與姓名要保持一致,或者在發貨單上直接附上賣方收款人賬號,以確保買方在付錢時能直接付給賣方。
  廣州市經倫律師事務所律師裴敏認為,在這種案值高、體積小的手機或平板電腦的物流承運案件中,物流方幾乎無法在交貨現場對貨物實施完全控制(90台iPhone包裝起來就是一個紙箱大小,極容易被買方強行控制),要防範詐騙案的發生,只能由銷售商在確認買賣關係上提高警惕。她建議,數額較大的交易還是應該走正規的交易渠道,簽訂合同、收取定金、運輸、支付尾款,至少應該知道交易雙方的真實身份,如果僅僅依據物流公司一個簡單的“物控”,這就可能給犯罪嫌疑人提供一個詐騙的機會。編輯: 牟青  (原標題:騙子裝買方下單再充賣方收貨款 90台iPhone被騙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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