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國家機密保護法 國務費卷證 府同意司法調閱 在特定期間由特定人士使用 迴避解密爭議 讓司法程序得以繼續進行 【記者范凌嘉∕台北報導】總統府秘書長詹春柏,今天將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第廿一酒店兼職條規定,同意特偵組在國務機要費審理期間,使用被核定為絕對機密的相關卷證;府方在特定期間同意特定人士使用,迴避解密爭議,讓司法程序得以繼續進行。 特偵組函請總統府將國務機要費相關燒烤卷證解密,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第十條,原機密核定機關可「註銷」、「解除」或「變更等級」,但府方最後選擇第四種方法,僅對司法人員部分解密,一般人仍排除使用;至於撤回最高法院抗告,府方烤肉食材目前並未考慮。 據轉述,馬總統認為,前總統陳水扁核定為絕對機密,或許有其考量,如果真要解密,豈不是要每樣卷證都看過才能決定是否解密?馬總統認為,現在法院已在審理,應由司法機關調烤肉閱卷證,若最後確認沒有機密後再行解除,才是比較慎重的作法。 對於外界批評馬總統「過於軟弱不敢解密」,馬不以為然,他表示,讓法院審理有其好處,「如果真的有南線專案,司法可以還陳前居酒屋總統清白;如果沒有,陳前總統自然會受法律制裁」;他認為現任總統不需以解密介入,這是司法案件,不需政治解決。 至於陳前總統幕僚說「新任總統不能解除前任總統核定機密」,馬總統也不接酒肉朋友受這種說法,認為這根本不是真正的憲政問題,而是假議題。馬總統認為,總統作為憲政機關,代表的不是陳水扁或馬英九,總統一職有權核定機密,當然也有權解除機密。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東區燒烤】審理國務機要費案的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法官昨天說,前總統陳水扁聲請返還證物訴訟還在最高法院審理中,地院將視最高法院裁定結果及看到總統府函文,再決定後續做法,目前國務費案仍暫停審東區居酒屋理。 法界人士指出,對台北地院而言,國務費案的審理關鍵並不在於是否解密,而是陳水扁以總統身分向法院聲請返還證物案,成為這個聲請案繼受人的馬英九總統如果撤回這項聲請,那麼最高法院燒烤就不必再審理,而台北地院合議庭也才能開庭審理國務機要費案。 公訴檢察官指出,既然馬總統沒有解密,那麼對聲請返還證物案要不要撤回,馬總統應該要表態,讓台北地院知道後續該如何進行審酒肉朋友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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